游藝機、游樂設施必須符合《游藝機和游樂設施標準》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監察的規定,并由國家或省認可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嚴禁使用正在檢修、檢驗不合格、超過使用期限或未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注冊登記的游藝機和游樂設施。操作、管理、維修人員應經過嚴格培訓考核,取得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上崗。兒童樂園經營單位應當在每項游藝機、游樂設施的入口處向游人作出保護說明和警示,建立健全各項日常管理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城市園林、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游樂園工作實行游樂園一把手負責制,游樂園內部要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專門負責游樂園職工學習、宣傳和其他有關工作的組織協調。
游藝機、游樂設施投入使用前應當向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登記,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二)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驗合格》標志;
(三)操作、維修、保養人員證書;
(四)游藝機、游樂設施使用和運理制度。
兒童樂園籌建單位應當在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對其游藝機、游樂設施登記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園林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游樂園登記。本規定發布前已建游樂園應當在本規定發布一年內到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游樂園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游樂園基本情況和游樂園內游樂項目基本情況。
到城市人民政府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游樂園登記或者申請游樂項目增補登記,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核準的《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二)游藝機和游樂設施操作人員配備情況;
(三)游樂園管理制度。增加游藝機、游樂設施,游樂園經營單位應當經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登記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增補登記,方可運營。